(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体检资格。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情况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