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择优招聘 5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201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应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各类在职人员不得报名。 5、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2011年全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fjzk.com.cn)。每位报考者在南平市范围内(包括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2、报名:报考者在2011年4月10日0时-4月20日24时通过网上报考平台(www.fjzk.com.cn)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3号)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招聘单位职位要求,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通过后,报名人员应打印一份报名登记表,在备注栏上用签字笔填写具体报考哪一所学校的职位,于2011年4月30日前邮寄到建瓯市教育局人事股收(邮编353100)。4月30日止未收到报名登记表的,报名无效。 3、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将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未通过网络报考平台体现的个人信息招聘单位不予承认。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打印准考证。 5、联系人:詹作建、江颖, 联系电话:0599-3833752 四、考试方法、时间和内容 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进行。城区小学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1:2开考,低于1:2不开考,同一职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职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情况相应核减该招聘职位人数。农村中小学各职位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报考幼儿教育专业(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注册后,选择专业代码为:教育综合类)的报考者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幼儿教育之外的其余专业的报考者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共设28个专业类别,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为5月1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省自考办网站(www.fjzk.com.cn)公布并通知相关招聘单位。报考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在省自考办网站(www.fjzk.com.cn)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2、面试 招聘学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录用。 若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职位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则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该职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站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建瓯市教育局人事股提前两天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由建瓯市教育局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考生进入面试前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参加资格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五、体检、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建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聘用。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建瓯教育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人员按当地人事部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a href="/uploads17/2011年建瓯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简章.doc">2011年建瓯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职位简章</a>》 <a href="/uploads17/招聘岗位及条件.doc">招聘岗位及条件</a> 建瓯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