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磐安县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向全国公开招聘部分中学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 (一)普通中学教师共10名 学科不限,城区学校编制内教师。 (二)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共5名 职业高中建筑、汽修、机械、高分子材料、电子商务专业课教师各1名,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享受。 二、报名条件 (一)学历 1.普通中学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大学2010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师范院校应届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 2.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 专业对口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具有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人员。 (二)年龄 30周岁以内(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专业对口的具有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 3月1 日—— 4月10 日17时止。 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一)和有关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含身份证以及能证明本人经历、特长的各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paedu@163.com 联系电话:磐安县教育局人事科0579-84652581。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实施。 (一)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二)现场上课、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现场上课、面试,其中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尚须通过操作技能测试。 (三)体检 现场上课、面试合格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聘用考核 体检合格的,参加聘用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考核结果以学校发回的个人档案为依据,不再重新组织考核。 (五)聘用签约 聘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8月1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聘用。 附件: 磐安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磐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磐 安 县 教 育 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