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2011年公开考试聘用幼儿园教师的通告及补充通知 为加强诏安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今年诏安县将面向漳州全市公开考试聘用幼儿园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漳州市户籍,漳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现在诏安支教人员视同漳州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7、身体健康。 二、考聘职位人数:25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考费及应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诏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费:80元 4、应交材料: ①中专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 ②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 ③提交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退回原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相片2张。 四、笔试时间、内容和面试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内容:(待定) 3、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形式:采用合格、不合格。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报考的职位,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按报考职位数1:1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2、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同分同上。 3、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到缺编的幼儿园任教,按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给予续签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列入编制、工资基金管理,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本县教师岗位服务5年以上,否则予以解聘合同。 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诏安县公开考试聘用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