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龙文区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公告-福建教师招聘-教师招聘
时间:2011/04/07 18:04:27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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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福建龙文区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福建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
2011年福建龙文区公开招考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和福建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采用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录取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共15名。公开招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
序号 | 1 | 2 | 3 |
职位 | 小学语文教师 | 小学数学教师 | 小学英语教师 |
职位代码 | 01 | 02 | 03 |
招考人数 | 4 | 4 | 7 |
专业 | 中文、汉语言文学 | 数学 | 英语类 |
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师范类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漳州市生源未分配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3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5、政治合格,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为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间。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2、报考资格复审的时间在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对象依据考试成绩确定。 复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每个报考对象只能报考一个学科,报考的职位要与所学的专业一致。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2、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5月14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详见福建省教育厅信息网)。 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志愿者),享有笔试加分待遇,加分标准按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有关加分证明于复审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五、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位次。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资格,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名次递补。 3、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基层学校需求确定具体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上报登记。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2165807 漳州市龙文区人事局 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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