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学科及人数 2011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3名。具体岗位见下表: 学 段 小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政治 音乐 美术 劳技(机械类) 小学、初中 10 1 1 4 2 2 市二中、市外校 2 1 1 市职高 1 1 小 计 13 1 1 4 1 2 2 2 二、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应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省属支教生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除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及劳技类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4、除劳技类报考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上述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自愿报名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上午8:00至21日下午5:30(有效工作日)。 3、报名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4、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报考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相应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市外支教生须提供当地“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免冠同底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合格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笔试、面试各按5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主要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省属部分支教生实行加分政策,即2009年及以前参加支教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籍支教生,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宜都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试讲为主,采取限时封闭式备课、现场试讲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面试按抽签顺序,未按时参加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分别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中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招聘职位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招聘专业学科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宜都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所招聘教师由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分配方案,安排到市内中小学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不低于8年的服务期。其中系市外在编教师的,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其余人员实行事业编制编内聘用管理,其工资、医疗、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等待遇与教育单位同类人员政策一致,纳入市财政预算。对不服从统一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应实事求是提供有效证件,诚信应考。若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等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办理相关人事手续,2011年7月底以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 0717—4822124(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宜都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yidu.gov.cn/) 宜都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ydjy.com) 宜都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教师招聘 —7×24小时滚动更新教师招聘信息 链接地址:http://www.jobsoon.cn/hubei/20110407/2770.html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