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学校教师4人、小学教师56人,幼儿教师30人,共计9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鹏山工贸学校年龄在30 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及幼儿教师年龄在 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小教、幼教的师范类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专业对口; (八)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公开招聘鹏山工贸学校教师4人。(单列组织招聘,方案另行制定。) ①汽车运用与维修: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汽车与维修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学士学位; ②染整专业:石狮生源(且就读本科院校前户籍在石狮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染整专业或 211工程院校环境科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获学士学位。 2.公开招聘小学教师(56人) ①石狮生源(且就读师范院校前户籍在石狮市)的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2011届及往届未就业); ②石狮生源(且就读师范院校前户籍在石狮市)的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2011届及往届未就业),持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且所学专业为信息技术、中文或汉语言文学、数学及应用数学、音乐、美术、体育者,若本人愿意可以申报小学对应学科教师。但报考者应书面承诺,聘用后自愿在小学任教。 3.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0人) ①石狮生源(且就读师范院校前户籍在石狮市)的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培养方向: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2011届及往届未就业); ②2011届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培养方向: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类毕业生,泉州市生源。 三、报考应注意的相关事项 报名办法:第一阶段4月10日—4月20日登陆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进行网上报名;第二阶段4月21日—4月23日登陆石狮教育信息网进行报考职位确认,按本人报考学校及职位代码确认。 报考工贸学校、幼儿园的老师为委托省统一考试,仅参与“教育综合”考试。 报考志愿:每位报名者只能填报1个学科岗位。 报考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教师的考生,必须在试用期满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档案关系转到石狮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772@sina.com 四、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按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精神执行。 2.面试内容:编写教案、说课、回答评委提问。 五、考录办法 : ①面试成绩总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 ②面试人选按照每个职位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即:根据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从参加该职位考试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考生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3倍的学科岗位,按实有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因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时之前正式放弃面试,造成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应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③实行按校按学科岗位聘用。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教师招聘按各学校的招聘职位和招聘职数单列考录,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不再在学校间调剂聘用。聘用在沿海农村任教的教师需工作五年后方可申办调动。 ④聘用录取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计算总成绩。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根据入围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校每个学科岗位(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职数)的1:1比例确定聘用入围的人选。 ⑤聘用入围人选的总成绩至少需60分,且面试单项成绩需在70分以上。 ⑹入围人选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 ⑦入围人选在同等条件下石狮户籍的毕业生优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学科招考职位从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一周内提出,到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计生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确定聘用方案及组织管理 根据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在石狮市教育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疑义的,即办理毕业生聘用就业手续,毕业生与中小学签订聘用合同。 2011年应届毕业生验证时间及要求:按教育局通知到石狮市教育局验证,逾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守省、泉州市和石狮市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检查、监督。 毕业生到中小学工作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八、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a href="/uploads17/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石狮市2011年招聘教师职位表</a> <br /> 石狮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