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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4/23 21:26:25来源: 作者: 点击:
【高校人才网 - 新疆教师招聘】
新疆艺术学院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艺术学院是自治区直属全额事业单位。为满足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报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1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二、 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 发布招聘信息: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
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5月18日。(二)报名地点: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樊文平 克里木•艾沙0991-2553503 0991-2569720
(四)报名须携带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本人考察材料
(1)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有关政审和届时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关书面证明;有临时工作单位的,须由临时工作单位及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关书面证明;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由原固定工作单位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2)历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历)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学校党委组织部等县以上党组织部门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4)民考民应聘者须提供汉语水平(HS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按岗位要求应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 考试
1、教师岗位考试:分面试和专业考核两部分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考核人员。计分方法:面试成绩×30%﹢专业考核成绩×70%。
2、非教师岗位(辅导员、心理咨询指导教师、资金管理、工资学费统计、网络系统管理、灯光音响师)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进行。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计分方法: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据岗位条件和个人总成绩排名,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由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考察试用期。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
七、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新疆艺术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九、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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