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按照《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招聘活动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操守,热心并愿意为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2、年龄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佛山市户籍并在佛山市禅城区居住。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能讲流利、清晰的普通话和粤语,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相关专业人员要求: 师范类音乐舞蹈专业1名:具有全日制师范类音乐或舞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实践工作三年以上,熟练掌握编乐编曲、舞蹈的编导和有关乐器的演奏。从事老干部工作5年以上者优先。 三、招考办法 采取公开招考的形式,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从2011年4月18日(星期一)至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三楼财务室(禅城区普澜路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联系电话:83351634,联系人:张南征。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要提供报名表原件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如现已从业者还要提供工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3张。 (四)资格审查 我中心收到报名材料后,将通知符合要求者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完成本职工作应具备的素质、能力。面试依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一般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为1:3的比例确定。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5-7人组成。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合成总成绩60分。 (六)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合成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合成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方式 签定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六、招聘人员福利待遇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后,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 七、相关手续办理 拟招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参照《关于印发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5)15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附:《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