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11年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11年招考政府聘用人员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考名额、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名额 招聘政府聘用人员50人,招录后统一分配至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从事辅助服务的工作。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退伍兵可放宽到高中学历)。非佛山市户籍(生源)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须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愿意履行政府聘员义务;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报考要求从事公安辅助性工作2年以上的职位的报考人员(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年龄38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兵可放宽到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11年招考政府聘用人员职位表》),具体报考职位条件以招考公告为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治安管理大队1楼大厅(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一街1号;联系电话:0757-87732994)。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请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三水区编办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负责通知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前来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素质测评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题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的分值各占笔试总分的50%。笔试成绩及排名由三水区编办统一上网公布。 笔试时间:2011年5月7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三水区西南街道第十一小学(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三达路北、三水区供水公司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报考每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参加面试前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体能素质测评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中的男、女子青年四组的评分标准实施,要求男1000米成绩在4'35"以内,女800米成绩在4'30"以内。 体能素质测评的时间、地点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另行通知。通过体能素质测评者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60分。 (四)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在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当中,按照综合总成绩高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依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体检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按照有关规定报区组织部编委办办理聘用手续。 四、本公告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解释(联系电话:0757-87832252)。 附件:1、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2011年招考政府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2、2011年三水区招考政府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