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林省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吉林省禁毒教育基地专业技术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禁毒教育基地解说员1名、采编维护员1名、医药及心理辅导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重大政治问题和刑事犯罪行为。 (二)应聘禁毒教育基地解说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或中文专业;应聘禁毒教育基地采编维护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电视 摄像、摄影摄像技术等相关专业;应聘禁毒教育基地医药及心理辅导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医药、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各应聘人员具有2年以上 从事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计算机专业特长的优先考虑聘用。 (三)应聘禁毒教育基地解说员,要求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一般在29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禁毒展馆采编维护 员,要求男性,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医药及心理辅导员,男女不限,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 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禁毒工作。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5日—30日。 (二)报名地点。吉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长春市工农大路路605号);联系电话:0431-82098688,13944858585。 (三)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报名登记表》,并提供3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四)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情况和实际操作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及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在应聘同一岗位及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具体体检和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执行月薪2000元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续聘。 附件:报名登记表 吉林省公安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