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当年7月1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具备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具备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二、招聘人数 经教育部核准,我省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3656人,其中小学2195人,初中1461人。具体岗位表详见招聘公告。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申请和确定计划 设岗县(市)在设区市“特岗计划”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县(市)政府同意,提出招聘计划,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核定。教育部、财政部核定计划后,各设岗县(市)向省教育厅报送具体招聘岗位。 2、发布招聘公告 4月25日前确定各设岗县具体招聘岗位。4月底在“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jxbys.net.cn)、“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 jxhrss.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3、报名及考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于5月初登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实行诚信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网上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络后台对报考本县(市)特设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3)网上打印准考证。5月中旬,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笔试纳入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范围,在有关设区市单独设置“特岗考场”,统一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两门。考试大纲与《江西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大纲(试行)》相同,共3本,即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层次,由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出版信息详见该社网站www.juacp.com)。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不少于招聘岗位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6)面试调剂。对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公开在网上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特岗考场”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并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面试人员。 (7)资格复审。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准予参加面试。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还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