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教委2011年5月教师招聘公告-北京教师招聘-教师招聘
时间:2011/04/23 21:36:22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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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教委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经怀柔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批准, 2011年怀柔区教委拟为所属中小学和单位公开招聘教师48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区教委组织。被聘用人员由区教委根据需求分配到所属中小学和单位。 二、待
北京市怀柔区教委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经怀柔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批准,2011年怀柔区教委拟为所属中小学和单位公开招聘教师48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区教委组织。被聘用人员由区教委根据需求分配到所属中小学和单位。 二、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三、范围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从事教师职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当年第一批录取(不含提前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或上一年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可适当放宽。 3、具有与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身体及心理健康。 4、能按时毕业(或已毕业)、按时取得(或已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5、具有北京市常驻非农业户口。 6、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六年。 四、报名办法及时间 1、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1份;院校校级就业中心或招生办公室开据的入学当年第一批录取的证明(临床医学专业除外)、院校校级就业中心开据的学历和所学专业证明、院校校级教务处盖红色公章的毕业生已修全部课程(按学期顺序排列)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 2、上一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A4复印件1份;院校校级就业中心或招生办公室开据的入学当年第一批录取的证明(临床医学专业除外)、院校校级教务处盖红色公章的毕业生所学全部课程(按学期顺序排列)的成绩单。 3、于2011年5月5日至6日(下午5:30前)到怀柔区教委人事科(4005室)报名。 地址: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电话:010-69623205。 五、相关规定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自己的信息,伪造信息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考中违反考试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附:怀柔区教委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及人数 怀柔区教委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怀柔区教委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及人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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