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江西教师招聘-教师招聘
时间:2011/04/23 21:36:23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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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江西警察学院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
江西警察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江西警察学院实行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公安厅共同管理,以江西省公安厅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主要学科门类为法学(公安学类),兼顾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以上人员4名。一、招聘计划 |
专 业 人数 要求 会计学 1 硕士以上 图书馆学或情报学 1 硕士以上 音乐学 1 硕士以上 英语翻译 1 海归硕士以上 合计 4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2、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博士4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身体健康。 4、专业对口,并获得相应学位。三、 报名办法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0日前。 2、报名地点:江西警察学院政治部(地址:南昌市新建县望城镇云湾公路1666号;邮编:330103;网址:www.jxga.com)。 3、联系电话:0791-8673026 邮箱:mkan@sina.com。 4、联系人:梅老师。5、报名者需准备材料(可函寄):有关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有关科研工作业绩材料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四、考核办法 1、采取直接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 2、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五、体检 1、根据试讲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七、待遇1、博士:房补15万元,分10年平均支付;科研启动费文科类10万元、理工科类15万元,其中5万元作为个人津贴按月发放1000元,海归博士津 贴总额增加5万元,即个人津贴每月增加1000元;安家费3万元;配偶取得硕士学位且专业与学院专业相关的可视情安排工作;学位津贴200元/月。2、硕士: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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