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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省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简章-贵州教师招聘-教师

时间:2011/04/24 20:07:59来源: 作者: 点击:
2011年贵州省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我县公开招
2011年贵州省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1年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4名(详见《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一、公开招聘的原则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组织领导招聘工作由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报考);②现役军人;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5月9日—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大院内)。(二)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根据所报岗位,按要求填写《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或取消计划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告。因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能报考的,经本人同意,且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改报其它岗位。(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经审查、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经审查、复核通过的考生,按每人100元缴纳考务费。《准考证》于2011年5月25日—5月27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考务费凭据领取。五、加分照顾政策1.加分政策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①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②至2011年12月31日在晴隆县服务一年以上,并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的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③少数民族考生;④父母双方均系本县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2.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须提供县级以上表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③少数民族考生须提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④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⑤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除加盖单位公章外,须由经办人员签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中相应的栏目打“√”,经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在笔试前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六、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科目:1.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其中:报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语文、数学合卷》,报考政史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政治、历史合卷》。2.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9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各为150分)下午14:30——17:00《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总分各为150分)报考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含合卷学科)占笔试成绩的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报考其他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二)面试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120分(折算前总成绩、不含加分)。笔试结束后,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所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与所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由县招聘办取消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人员,其面试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如遇某岗位(或学科)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另行通知。(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七、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体检。如遇某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按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体检(复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学籍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三)没有考核依据(毕业生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四)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五)其它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察。九、聘用审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V6w兴义之窗(黔西南综合信息门户,金州人民网上家园)多岗位综合统一招聘的,其聘用岗位的确定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招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调整聘用岗位。新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纪律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人员,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9-7611925监督电话:0859-7610115、7610583附件一:《2011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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