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 - 教师招聘】 201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选聘职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核准,我校决定选聘5名教师,具体职位参见《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选聘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的方法,不安排现场报名。请报名者登录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委党校网站下载《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深圳市委党校(电子邮箱:princessxlm@gmail.com 2.时间:报名时间为4月21日-4月29日。,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或传真到82768879。报名后须再电话向深圳市委党校联系确认,以免漏失(联系电话:0755-82768816)。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根据我校发布的《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选聘职员职位表》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 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三、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考试人选遴选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按拟聘人数3倍研究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5月初在深圳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面试及试讲。 2.内容: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30分钟。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20日。 2.地点:市委党校。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在深圳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