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相关学校教师缺编和学科配套情况,我区决定城区学校面向区内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23名(考聘的学校、学科和指标见附件1);部分乡镇学校面向区外公开考聘在职公办教师15名(考聘的学校、学科和指标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考聘对象是龙马潭区内及区外在职公办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报考城区小学、初中的区内在职教师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区外在职教师3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学校的区外在职教师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报考初中教师、体育教师(篮球专业)、美术教师必须具备对口专业文凭;报考小学舞蹈的教师必须提供音乐专业或学前教育毕业证书及舞蹈科目获奖、培训或任教资格的依据。 (四)教龄:3年及以上公办教龄(2008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的)。 (五)年度考核等次: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注意事项:区内高中教师不能报考城区小学。 二、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106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本次报名只需填写报名表、交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完成缴费。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教育局负责审查,正式聘用前由区人社局进行复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考聘对象及条件要求,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收费: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填表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准确填写报考学校、学科名称。 3、“是否同意调配”栏,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不填写视为“不同意”。 4、“奖惩情况”栏填写如有不实,一经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5、委托报名者另需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报考者总成绩为业绩成绩(分值10分)、笔试成绩(分值40分)与面试成绩(分值50分)之和。其中笔试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一)报考者业绩加分 报考者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在总成绩中加上相应的业绩成绩(同序列有多项加分的不累加,以获得最高分值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0分)。 1、2006年以来获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2、2006年以来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说课、备课、课件制作、优质课竞赛等获得的国家级奖计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 3、特级教师计5分,省、市名师分别计3分、2分,省、市学科带头人分别计2分、1分。 4、经组织批准到喜德县、青川县、木里县或小金县支教一学期的区内在职教师加2分(以学期为单位累加)。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 3、笔试地点:城北学校。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1年5月19日前通过龙马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教育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2011年5月19日到龙马潭区教育局人事股申请查分。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需形成一定比例的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高于参加该类职位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 1、资格的确定: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考聘职位聘用名额的3倍(开考比例为2:1的按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1年5月23日前在龙马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教育网、区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 2、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可以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但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1)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第一学历和现有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进入面试的区内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须说明报考者的教龄、现所教学科及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3)进入面试的区外在职教师需提供: 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须说明报考者的教龄、现所教学科及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4)进入面试的人员若符合业绩加分条件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将采取综合面试和学科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领取 2011年5月13日上午在区教育局人事股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考核、公示 按区内、区外参考者总分分校分科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按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对其师德及是否胜任该学科教学进行考核(若有不合格者,将按区内、区外分校分科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马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办理流动手续,用人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凡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员流动,均实行高职低聘,待今后聘用学校有中级、高级空缺职位时,按聘用学校的相关规定竞争上岗;考聘的人员在新单位服务最少3年方可申请变动工作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考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聘。对违反考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考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区纪委、监察局将全程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考聘咨询电话:2522061 监督举报电话:2522084 附件: 1、<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lmtjy.com/images/uploadfiles/442.xls">2011城区学校考聘在职教师指标.xls</a> 泸州市龙马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