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4名,具体职位、职数及报考条件见附件(《宁远县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可适当放宽。 7、符合各职位相对应的专业及条件。 8、研究生毕业的,可免试优先聘用。 四、实施步骤 按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1日—5月20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教师职位在县教育局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各职位开考人数比例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内容(两科): 公共科目(占40%)和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5月28日上午8:00-9:30考公共科目;10:00-12:00考专业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 3、教师职位考试按县教育局教师招考工作方案执行。 (三)面试及实际操作 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作为人选。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及实际操作成绩占40%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中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六)公示 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拟聘人员报县人事局、编办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合同鉴证等有关手续,并报县委、县政府备案。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机关幼儿园 全拨 幼儿教师 10 28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 幼教 县属高中 全拨 高中教师 10 28周岁以下 全日制二本 生物、地理、音乐、历史、心理学 乡镇初中 全拨 初中教师 10 28周岁以下 全日制二本 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乡镇小学 全拨 小学教师 40 28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 语、数、外、音、体、美 职业中专 全拨 教师 8 30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专 计算机网络、模具设计、汽车运用与维修、平面设计、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