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方案》的规定,今年我县县直属惠东高级中学、惠东中学、惠东平山中学和惠东荣超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国“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高等师范院校应届(含暂缓就业)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 三、招聘条件及资格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学科及人数 详见附表一:《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计划表》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公开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到我县高中学校从教的重点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可登陆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好表中有关信息,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邮寄到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6日前(以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通知其集中参加考试。惠东县教育局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埔街27号;邮政编码:516300;联系电话:0752-8833275;联系人:苏老师、赖老师。 2、现场报名。我县直接到有关重点高等院校设点报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定。 (二)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二); 2、现场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者在考试前需核查其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的二种方式 现场报考者直接在有关重点高等院校组织面试;网上公开报考者的考试集中在惠东县城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员由县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面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三)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 七、体检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标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 被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经公示后,办理有关手续。 九、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经考试、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自通知之日起30天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被我县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转正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上述所有条款,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和惠东县教育局保留解释权 联系电话:0752-8833275 联系人:苏老师 赖老师 招聘面试工作由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和惠东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 附件: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11年惠东县高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xls 惠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