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 - 湖南教师招聘】 2011年湖南省浏阳市教育局关于招聘教师的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市委和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40名,职业中专教师6名,小学教师150名,幼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地点 浏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正北路2号) 二、报名时间 2011年5月5日至5月7日(8:00—17:00)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002年7月31日前在我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学历资质要求: ①中学教师和职业中专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各专业教师和幼师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代课教师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中小学教师、幼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专业教师除外); ③中学教师和职业中专教师必须专业对口; ④201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承诺在2011年7月10日之前出示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方可报考。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违反计划生育、被治安拘留、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现已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属于报名对象。 四、招聘人数及专业设置 1、中学:政治6名、生物8名、物理8名、化学8名、历史5名、地理5名; 2、职业中专:财会1名、服装1名、机械加工4名; 3、小学:语文40名、数学32名、英语30名、科学6名、音乐10名、体育10名、美术10名、计算机6名、心理学6名; 4、幼师:5名。 共计201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1、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及考务费用200元/人等资料(证件均须原件,原代课教师须带《任教年限认定表》,前两年已认定任教年限的代课教师,可以不再提交《任教年限认定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有关部门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笔试: ①时间和地点报名时见《准考证》。 ②考试范围:分教育理论和岗位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理论约占20%,专业知识约占80%。 ③优惠加分:原代课教师笔试成绩按任教年限适度加分,具体办法是:任教2-5年的加2分,6-10年的加3分,11年以上的加4分,任教年限只计算到2002年7月31日止;已获机关事业单位自主用工资格者笔试加2分;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到村任职2年以上大学生村官笔试加分条件按浏办发〔2009〕31号文件执行。以上均不重复加分。 岗位报考人数与教师招聘数,若低于3: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教师招聘数(职业中专教师除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