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 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芜湖市委组织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 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招聘9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各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其中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系指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系指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1年5月3日9:00至5月10日16:00。 2 、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 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 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 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11日16:00前登录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13日至5月14日16:00期间登陆芜湖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公共知识测试(二)》,主要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英语、计算机和写作。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 1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测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同职位笔试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表等材料。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均须原件。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 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 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同级监察部门监督。 六、其他事宜。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来芜湖参加考试报销来回路费(指工作单位所在地至芜湖的火车或汽车车票)。 有关招聘信息和后续信息将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weda.gov.cn)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edahrss.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553-5907791(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3 -3991189(网报技术咨询支持) 监督电话:0553-5846525(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 附件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职位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