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校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以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岗位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12日17时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自荐简历材料、3张同底2吋免冠彩色半身照片,到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人事)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学校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70%、面试(试讲)占30%(其中教师岗位和计算机网络岗位按面试(试讲)占15%、技能操作占15%计算)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和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布。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 面试和技能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技能操作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及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者与我校签定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同等待遇。联 系 人:曾萍新、张亿乐 联系电话:0731—82227390 传 真:0731—8221384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