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审核、报名、考核的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招聘结果“三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北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王剑锋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马若凌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卫喜宁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汪 丽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姜正琼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翠萍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梁 杰 区纪委副书记 尚西宁 区财政局局长 朱海英 区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生爱 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 郝秀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正琼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孟翠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编办等部门抽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招聘方案,办理招聘编制审核事宜,安排具体招聘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各阶段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与幼儿教师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精神病史。 2、具备大专(含职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幼儿教师以上专业资格证,在音乐、美术、舞蹈、器乐等方面有一定特长。幼儿师范专业类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明。 3、年龄在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青海省户籍。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制定招聘工作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和具体招聘时间,报区政府同意后,通过报刊、网络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5月4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城北区人力资源市场(西宁市沈那中学对面)。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职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3、领取准考证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于5月19日至5月20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4、笔试 应聘人员暂定于2011年5月21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理论(占20%),幼儿保教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5、教育能力测试 采取幼儿教学活动设计、示范、答辩等方法进行,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着,取消录用资格。测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6、确定体检对象 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教育能力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教育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考核通过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合格者方可聘用。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