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教师招聘】 2011年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经海曙区人事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中教师5名:科学1名,音乐1名,美术1名,社会2名。 小学教师15名:语文2名,数学3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名,男性1名),英语1名,科学2名(其中男性1名),体育2名(其中男性1名),美术1名,音乐2名,信息技术2名(其中男性1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年龄在35周岁(1976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体范围及条件 1、2010、2011届浙江省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地,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编制人员和公务员除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2)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的师范类毕业生;国内著名高校(列入211建设计划)毕业生; (3)省内较大师范院校(浙江师大、宁波大学、杭州师大)的师范类院校级优秀毕业生;浙江师大5%学子英才毕业生; (4)宁波市生源的获院校奖学金、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2011届毕业生。 2、现在宁波老三区内全日制中小学从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任教满三年及以上,近三年任教学科与申报学科相同;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获得县(市)区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