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现就我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内容来自jobsoon.net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1年7月1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具备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具备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要求。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我县2011年招聘特岗教师450人,其中小学400人,初中50人。具体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程序按《江西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操作。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1、持证聘用上岗。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按赣教字[2009]9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县教体局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岗前培训后,于今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前三年由中央财政支付工资,年薪20540元;三年后,由本人申请转为县事业编教师,工资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792-7264533 附件:<a href="/UploadFiles/zwgk/2011/4/20114281757.xls">修水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表</a>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