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紫微小学 2011年教育系统内跨校聘用教师工作招聘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根据海教〔2011〕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在职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2011年我校在海宁市教育系统内跨校聘用教师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招聘的方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专业名称:小学音乐 人数:1名 招聘条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舞蹈特长,音乐教学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工作安排 1. 报名和资格审查 即日起至5月13日下午4时止。应聘教师请到海宁市紫微小学行政办公室报名,不得他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⑵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成绩介绍。 学校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由学校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对未入围者,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 考核 学校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后,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具体考核的时间和办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 确定聘用人选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5月18日前报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审核。 四、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为海宁市紫微小学。 五、联系部门: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7030092 海宁市紫微小学 2011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