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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事业单位

时间:2011/05/04 16:58:55来源: 作者: 点击:
辽宁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2号)精神,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
辽宁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2号)精神,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者需认真填写《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到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www.lneic.gov.cn下载)。报名方式:填写登记表发送电子档到miaofang@lnstc.gov.cn,咨询电话:024—23447403,联系人:苗老师。
2.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委会同用人单位现场进行。报名者需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时间 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需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 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3.考核:考核工作由我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用计算机应用考核与答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构成比例为3:7,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依据考核结果,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5.公示、聘用:确定拟聘人员后,经省经信委审核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四、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外地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核期间食宿路费自理。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11年招聘急需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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