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才网 - 陕西教师招聘】 2011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招聘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是西安市一级一类幼儿园,陕西省示范幼儿园,隶属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现分为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两所幼儿园,因发展需要,经学校人事处同意,拟招聘优秀幼儿教师。 一、岗位数量:2个 二、岗位责任: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认真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位幼儿身心发展状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促使每位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3、努力为幼儿创设安全、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合理地组织安排幼儿一日活动。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家庭的基本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并做好记录,通过各种方式做好家园同步教育。 6、按时参加教研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幼教论文;积极参加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水平。 三、基本要求和资格: (一)基本要求 1、遵守校纪园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结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 2、热爱幼教工作,性格开朗,仪表端庄,身心健康。 (二)资格 1、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教师任职资格证。 2、有工作经验者:应具备幼儿教师任职资格,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下。 3、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获奖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来幼儿园递交个人简历及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来园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内容包括幼教法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卫生学有关知识。 2、基本技能考核:钢琴、声乐、舞蹈、绘画、讲故事、写教案、手工制作(材料自备)。 3、工作能力考核:组织教学活动(教具自备)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公示。 (五)上报学校人事处。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5月25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幼儿园(长安南路陕师大家属区内)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9—85308664转 8017 8026 传真:029—85307735 E-mail:ssdyy@snn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13772074179) 刘老师(1360926601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