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31个市属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工勤人员1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3、符合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各单位招聘简章)。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附件下载: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四、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6月13日。 (二)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拟报考岗位的《招聘简章》,按《招聘简章》规定的程序报名。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特殊紧缺专业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由招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并于报名结束后2周内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内江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专业知识》和面试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 (一)笔试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 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此次招考设有定向招考职位,所有报考者均不享受加分政策。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单位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领取《面试通知书》。 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七、体检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面试》各占30%:30%:40%计算,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简章》中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进入考核人员,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并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或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如系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规定报到期限和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英语等级证书等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内江市人社局:0832-2051136,内江市人社局监察室:0832-2050892,市纪委:0832-2029781)。 十二、本公告与《招考简章》不符的,以《招考简章》为准。 十三、未尽事宜,由内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各单位招聘简章。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