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人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历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个人简历、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我校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其他情况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安排递补。 (五)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指定网站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六)公布入围名单 各招聘小组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名单,同时按一定比例确定后备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并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招聘岗位的考核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设岗部门负责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进行考核,经综合评估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经考核不宜聘用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不进行替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4、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单位正式从事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经历。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实际发放工资记录为准。工作时间计算到2011年5月10日为止。 5、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邮编:310023 联系人:陈老师,傅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20433 学校网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