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学生就业网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5-11 9:57:19 点击阅读量:19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高级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职)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相关专业技能,身心健康。 4、应、往届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不限户籍和生源地,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报考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 月1日以后出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近五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违纪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数控铣教师1人(数控类专业)、钳工教师1人(机械工程、机械设计类专业)、汽修教师1人(汽车维护与修理类专业)、机电教师2人(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控制、电气工程类专业)。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并根据专业将核减指标调剂到报考比例高的学科。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 9日至13日。报名地点设在海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海阳市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教师诚信承诺书》、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80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需出具身份证、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往届毕业生需出具学历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身份证、已就业或已签就业协议毕业生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毕业生须提交:省优秀毕业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组织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招考工作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选资格。 符合减免考务费用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