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石桥市2011年教师人才招聘公告-辽宁教师招聘-教师招聘
时间:2011/05/12 18:03:55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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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大石桥市 2011 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了完成十二五规划,推进经济爆发式发展,大石桥市实施人才招聘计划,拟利用三年时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急需人才,每年 100名。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
辽宁省大石桥市2011年人才招聘公告为了完成“十二五规划”,推进经济爆发式发展,大石桥市实施人才招聘计划,拟利用三年时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急需人才,每年100名。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坚持德才兼备,体现专业特点的原则;3、坚持采取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报考基本条件、招聘范围和计划(一)报考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有普通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所在院系为高考提前录取或第一批录取院系,优先选拔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4、具有普通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经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须先在国内普通院校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6、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人才年龄不超过27周岁,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三)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00名,其中,硕士以上学位7人。具体计划见招聘专业类别信息表。三、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于2011年5月10日—6月30日在《辽宁日报》、《营口日报》、营口市电视台、大石桥市电视台、辽宁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网、营口人事人才网、大石桥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0日—2011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大石桥市政府三楼)3、联系电话:0417-5612914传真:0417-5612067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营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ykrc.com.cn/),传真报名者须在考前提供证件原件。考务费:100元。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所在院系为高考提前录取或第一批录取院系、毕业时间、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小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职位,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信息,并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招聘职位。(四)笔试笔试时间:2011年7月中旬。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每科50分,满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五)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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