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由于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的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团结奉献精神,工作认真、踏实、爱岗敬业;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文字撰写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计算机基本编程及数据库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并具有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截止信息发布时); 6、应聘人员须具有数据库管理、可视化程序设计、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专业,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数据库管理工作; 7、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 1、招聘信息发布:有关信息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学生资助网(http://xszz.fjedu.gov.cn)上发布。 2、报名:凡符合以上岗位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的,请于2011年5月12日-6月1日之前用特快信件将报名材料(以邮戳为准)邮寄至我中心(勿访)。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⑴《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⑵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⑶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4)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 3、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办公大楼618室;邮编:350003;联系人:李萍,电话:87091373 4、资格审查:本中心将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审查结果和考试时间。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供我所复核,并交纳报名费80元;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本中心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应聘人员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自理。 四、考试、考核及体检 1、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素养,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意志品质等综合素质。 3、综合总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为综合总分。 2、体检: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本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不按本中心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3、考核: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选进行考核。 4、如有自行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接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本中心确定拟聘人选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如公示无异议,本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及聘用核准手续。 附件:《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