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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四川省郫县教育系统招聘-四川教师招聘-教师招聘

时间:2011/05/13 17:59:37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 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发〔2006〕1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年龄要求。①报考医务类护理岗位的年龄要求:取得护士职称资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后出生);取得护师职称资格,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后出生);取得主管护师职称资格,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后出生)。②报考其它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31日后出生)。③岗位表中有其它年龄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职位对象。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2011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2、3)。
(五)学历没有其它特别要求的,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可以报考。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a href="http://www.cdpta.gov.cn/">www.cdpta.gov.cn</a>)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1年 5月 6 日起至2011年 5 月 26日 24 时止。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1年郫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等信息。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网上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到郫县人才市场(郫县南外街何公路9号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由人才市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指导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填报职位。网上注册成功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希望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对照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要求和其它条件,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
(三)资格初审。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时确定。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2科共缴100元。
3、截止时间:2011年5月29日24时。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1年6月14日至2011年6月1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C类为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基础知识》。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笔试科目各占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1年6月3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和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1年6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2楼,电话:028-86150348)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1年6月10日前交郫县人才市场(收集加分材料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1年6月30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郫县公众信息网(<a href="http://www.pixian.gov.cn/">www.pixian.gov.cn</a>)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郫县人才市场提出查分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根据考试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名单、时间及地点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2、审查方式: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报考要求条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个人档案保管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推荐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者还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郫县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审查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缺额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聘用岗位人数1:3比例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出现缺额或放弃面试致使岗位面试人数不能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体检及考核
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70%,面试成绩占30%两项合计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领取《体检通知书》相关事宜,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社部发〔〕12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郫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确定聘用单位时,由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单向选择。
(二)拟聘人员如系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监督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郫县监察局028-86555555。
八、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本公告由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8-8788523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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