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规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通知》(邵人发(2005)95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一、二中从本科院校师范毕业生中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10名。 一、招聘名额和专业 绥宁一中(省示范高中)4名:数学2名,英语1名,体育1名。 绥宁二中(市示范高中)6名:语文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历史1名,地理1名、政治1名。 二、招聘条件 201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第一学历师范类二本以上毕业,且专业对口、政治合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报名)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点进行招聘,若没有招足名额,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报名 )在湖南科技大学另设招聘点,当场试教、考核招聘。 2、各应聘报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按规定时间到县招聘办公室确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试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聘原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如某一专业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只有一人,且试教成绩不及格的,其指标取消。 3、在以上两个招聘点若仍没有招足名额的,可到邵阳学院、怀化学院等院校另行设点招聘,直到招满为止。 4、报名和面试。在各招聘点规定的报名招聘时间内,毕业生持本人推荐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招聘工作办公室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后确定试教人员。 5、试教。由县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评委在招聘点试教。试教分值为100分,试教内容为高一教材。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和课题,备课15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左右。 6、考核:查阅本人档案,了解有关情况。 7、签订协议。经面试、试教和考核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对象,并与县一、二中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时间为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试用期内其工资待遇按照大中专毕业工资标准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解决。试用期满后,试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服务期为5年,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同等人员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