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学校专业课教师不足的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充实到我校教师队伍中来。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办公室文字秘书1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特拟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试用、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考教师6名,办公室文字秘书1名。(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品质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吸毒史等);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分别在毕节地区行署网站、毕节教育信息网和《毕节日报》发布栏及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校园网(www.gbtvu.com)等处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从2011年5月5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2011年5月 9日—2011年5月27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办公室(毕节市流仓桥环东路口原水电技校内)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须本人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并承诺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报名须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办公室文字秘书及理工系列职位不要求) 3.《普通话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办公室文字秘书及理工系列职位不要求)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发给考生准考证,加盖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钢印。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6月15 日—17日; 2.地点:贵州省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办公室。 五、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 (1)教师:本学科专业知识; (2)办公室文字秘书: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能力倾向(写作)测试(50%)。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 1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试教(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30%) 1.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数。少于1:3人数的,全部进入试教(面试)。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试教(面试)。试教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试用和聘用; 2.试教内容:现行中职教材相应学科的内容; 3.试教方式:现场上课;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时间安排:试教备课15分钟,授课20分钟;面试15分钟。 5.试教(面试)日期、地点:待定。 七、试用(100分,占总成绩的30%) 试用时间为两周,试教(面试)结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学科教师代表及所任课班级学生参加测评;办公室文字秘书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 八、总成绩、体检、考核 (一)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x40%+试教(面试)成绩x30%+试用成绩x30% 笔试成绩、试教(面试)成绩、试用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具体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试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试教(面试)、试用考生中按该学科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核 1.考核由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毕节广播电视大学)负责; 2.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该专业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公示、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面试)、试用、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其名单在毕节行署网站、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毕节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毕节广播电视大学)公示栏上进行为期五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有关材料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聘用 聘用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鉴证,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十、招聘教师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1.招聘领导小组由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毕节广播电视大学)组建; 2.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教育局、地区监察局在“招考”过程中实施全程指导和监督; 3.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毕节广播电视大学)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工作,并汇总有关招考材料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一、咨询 考生咨询请到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毕节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电话:0857-8221740 手机:13708579996(陈老师) 15934740714(王老师) 毕节地区水利电力工程学校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