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一级事业单位,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机构之一。主要负责中国南海海域的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和遇险的国内外航空器及其它方面的水上人命救助;负责以人命救生为目的的海上消防;承担以人命救生为直接目的的船舶和水上设施及其他财产的救助;承担国家指定的特殊的政治、军事(战备)、救灾等抢险救助任务;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 南海救助局总部设在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下辖救助船队,应急反应救助队,救助后勤保障部和广州、深圳、湛江、汕头、北海、海口、三亚、阳江8个救助基地。现有职工841人,拥有各类救助船舶31艘,其中14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8000千瓦救助拖轮4艘,6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双体穿浪快速救助船1艘,近海救助拖轮8艘,其他船舶16艘,分别部署在珠江口、琼州海峡、西沙等重点海域的动态待命点值守。在交通运输部救捞局的统一领导下,在辖区水域部署救助直升机EC225一架,海豚式救助直升机三架,在珠海、湛江、三亚3个救助飞机值班站点值守,形成海空立体救助体系。 建局以来,南海救助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党组的指示,努力打造“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专业海上救助队伍,发扬“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救捞精神,在水上人命救助、财产救助、环境救助、抢险打捞以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截止2011年4月1日,成功救助救援各类遇险船舶577艘(其中外籍89艘),救助救援遇险人员9621人(其中外籍人员989人),获救财产价值人民币153.38亿元。为维护我国海上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履行国际海上安全义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6个,其中档案管理1人、基建管理1人、文秘2人、船舶政工干部2人。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院校为“211工程”院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年龄计算时间至2011年6月30日。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在2011年6月9日9:00时至2011年6月15日17:00时期间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将在网上完成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 4、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通过初审的报考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7月6日9:00时至7月9日9:30时止。 5、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7月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分。 (4)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与岗位数的比例为5:1。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1个工作日到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必须要于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上述证书),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原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请在背后写上姓名); (5)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另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1)面试定于7月下旬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3)局成立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 (4)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和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及所获得的奖励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局聘用人员,我局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需说明的问题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020-84265686 投诉电话:020-84265679 六、本公告由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 |
附: |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201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