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关于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邢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20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河北省。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类应往届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4月30日前出生)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后出生)。年龄推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地点:邢台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邢台市新兴西大街39号) 报名时间:5月13日8:30至5月16日17:00。 详细信息请登陆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xt-rsj.gov.cn/)、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ttp://xtgzw.xingtai.gov.cn/) 咨询电话:0319-2158066、2159586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