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劳教所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临时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所面向社会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临时工)1名,具体职位及招聘对象条件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东省佛山市劳教所办公室文秘人员(临时工)。 办公地点:禅城区来翔路31号。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劳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工作细致、认真、有责任心;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形象气质佳; 3.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女性,年龄2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1年6月30日; 5.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报名者在2011年6月10日前填好《广东省佛山市劳教所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临时工)报名表》,连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来翔路31号佛山市劳教所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0757-82706359、0757-82725098,邮政编码528031; 2.资格审核。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对照有关条件进行审核; 3.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将按照有关要求对拟招聘人员进行面试; 4.按职工的体检标准组织拟招聘人员体检; 5.初步确定招聘人选后,按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四、工资待遇 1、按规定给予入职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标准参照在职临时工执行。 3、可安排食宿。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佛山市劳教所招聘办公室文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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