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法学会机关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市法学会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数量 市法学会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市委政法委)科员岗位2名。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及相应专业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5日后出生)。 3、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1年5月25日)。 4、滨州市常住户籍。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2008年以来参加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信、《滨州市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我省实施并在我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通过加分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加分。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40元/人。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计划。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岗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其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按规定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范围,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四、其他 考试有关信息在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网站(www.bzzzb.gov.cn)发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3162280 市法学会3162362 附: 滨州市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