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州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统一部署,2011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94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选聘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在校学习成绩良好,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湖州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或有湖州市常住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1年5月24日。 2011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考的,在笔试成绩中可加15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的,在笔试成绩中可加5分(均按百分制成绩计)。有重复加分的只计最高加分项。 中小学教师报名须征得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有关选聘情况等详见市人才市场《公告栏》或登陆湖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hzhr.com)查询。 具体报名条件以各县(区)现场报名简章为准。 二、选聘程序和方法 1、公开报名 时间:5月24日,上午8:30—下午16:00。 地点:湖州市人才市场(湖州市陵阳路216号)。 报名材料:高校毕业生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报名,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报名;有加分情形的,提供相关证明;同时还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交纳考务费40元。 报名人员按照户籍生源选报所属县区,其中吴兴区户籍生源可由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吴兴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选聘岗位。 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达到3:1开考,不满3:1的,相应减少招考名额。 2、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一门,由省统一命题。 时间地点:6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本人自愿放弃的,依次替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替补。 3、面试 时间地点: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再按招考人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四舍五入取整数)。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 由各县(区)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医院等另行通知)。一年内参加过公务员招考或县区人社(人事)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考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体检结果有效,可免予体检(须提交由人社(人事)部门盖章的体检材料复印件)。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 由各县(区)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察。 6、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各县(区)组织人社(人事)部门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综合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予以公示。 7、聘用 由各县(区)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确定拟选聘人员工作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各乡镇(街道)统一与拟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不超过3年,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审定,可至多续聘一次。 三、招考咨询 咨询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2398902、2216918(周一至周五) 附件: 1、2011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分配表; 2、2011年湖州市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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