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省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从教,河南省2011年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现就做好今年“特岗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近两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全省共招聘了2万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这部分人员充实到农村学校,给我省广大农村学校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对加强我省农村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我省将继续实施“特岗计划”,招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为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特岗教师招聘的对象、条件、范围、待遇等有关政策与往年一样,保持不变。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各地特别是各高等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动员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特岗教师工作,鼓励他们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各地、各高校在组织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计划,严格招聘程序,严格招聘纪律,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提高特岗教师招聘质量。今年我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工作将于5月启动实施,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开学时上岗任教。 三、抓紧时间,做好2011年“特岗计划”岗位申报工作 各拟申报“特岗计划”的设岗县(市)教育、财政、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在省辖市指导下,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共同研究提出本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需求计划,报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盖章后,报省辖市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盖章,统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共同审核确定,一并与招聘办法向社会公布。各地在设置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分布等因素,加强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和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省里将根据各地教师队伍实际情况、以往特岗计划执行总体情况和申报设岗数等核定今年的设岗计划。 请各省辖市对所辖设岗县(市)申报计划汇总审核后,认真填写《河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见附表)并加盖公章,连同各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申报需求计划的报告,一并于4月2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四、抓好落实,进一步做好特岗教师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 1、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特岗教师的工资发放、周转宿舍安排等相关保障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精神,设岗县(市)财政负责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但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部分地市尚未按规定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已经影响到这部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请各地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尽快落实政策,保证特岗教师在社会保障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2、要加强跟踪管理,确保特岗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特岗教师培训,注重心理健康教育,营造特岗教师之间的交流氛围,帮助特岗教师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尽快成长为工作骨干。同时,进一步加强特岗教师优秀典型的宣传。 3、要提前研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的留任问题,与教师编制安排及教师正常补充统筹考虑,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各地要提前谋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将来特岗教师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从教创造条件。 4、要及时掌握特岗教师工作变动情况。省教育厅将开通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各地要全面掌握特岗教师在岗情况、工资标准、职称级别、人员流动等基础信息,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五、做好2011年“特岗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衔接工作 我省2011年农村“硕师计划”经过自愿报名、择优推荐、复试录取等环节,从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共招聘195名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已经与有关的项目县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志愿到我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支援我省农村教育事业。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这部分人员不需要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可直接招聘为特岗教师。请有关设岗县(市)做好招聘这部分人员为特岗教师的衔接工作。 附件:河南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岗位设置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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