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网【官方站】权威信息发布平台!

当前位置: 主页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教考试 >

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待遇和有关政策保障-特岗教师-教师招聘

时间:2011/05/18 04:21:12来源: 作者: 点击:
相关推荐 : 2011年全国特岗教师招聘报考指南 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政策新动向及相关问题解答 2011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历年真题 备考高分特训 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待遇和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
四川省2011年特岗教师待遇和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三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三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三年基层教学实践。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