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6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州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的代课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招聘:贞丰县美术学科面向本县户籍招聘,其他学科面向全州招聘;安龙县面向全国招聘;普安县面向本县户籍招聘;册亨县面向本县户籍和仍在册亨县服务且满一年以上的西部志愿者招聘;望谟县面向本县户籍招聘。 在编教师(含2008、2009、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41名、县“特岗计划”计划指标217名,安排在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5个县。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州、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州双语教育,各县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求,在第二阶段县级“特岗计划”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需要的县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由各县自行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过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采取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日-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日-1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西南州教育局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 (7)报考者婚育情况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报名期间各“特岗计划”县派1名分管局长和2名工作人员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8日-20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选派人员参加,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兴义市一小(红星路小学)。 体检时间:2011年5月23日-25日。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各“特岗计划”县派1人参加。 体检地点:兴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州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县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州可对符合国家和省“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被录取者须在2011年5月26日-27日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签约时,由各“特岗计划”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人员到州教育局进行签约建档工作。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各县教育局须于5月27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 6月1日须将本县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和本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州教育局师训科(215492775@pp.com),经州审核后于6月6日报省,经省审核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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