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303名,其中教师250名,医疗卫生人员5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和相关要求详见《奉节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选派大学生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23日至5月25日的工作时间内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信访接待室报名。报名电话:56525151。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6月8日至9日工作时间内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信访接待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数至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招聘名额=报名人数×开考比例(1/2),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作答,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 报考教师岗位笔试内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本知识占30%;所报专业科目的专业知识占70%。农村初级中学岗位和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人教版初级中学教材;小学语数为人教版小学语数教材;幼儿园岗位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特殊教育岗位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报考卫生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基础知识占30%,所报专业科目的专业知识占70%。考试科目不指定专门教材。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6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加分条件: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的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县人社局605室)审查确认。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 加分 笔试成绩、加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10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1.5,拟招聘岗位人数10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2,按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考生笔试总成绩应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成绩。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按照1:1.5比例计算进入面试人选出现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报考教育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音、体、美教师加试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时间包括在说课时间以内。面试内容在报考学科的相应教材中随机选择。 报考卫生医疗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相关规定缴纳。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本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承担。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和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考核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的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六)选择岗位 报考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的在报考的岗位类别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七)公示 经考核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学位、考试总成绩(包括加分)、拟聘岗位。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 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1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和奉节县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县人社局),56561107(县教委),56569612(县卫生局) 附:<a href="/UploadFiles/2011-5/141347322318.doc">奉节县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a>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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