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2011年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精神,中共十堰市委决定,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职数 2011年计划招考8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所有招考录用人员,在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分配。 二、招考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二)招考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健康标准。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其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考的程序、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5月14日9:00至5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 www.hbrsk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9:00至5月25日18:00期 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后,如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则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的 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9:00至5月26日18:00前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确认 报名情况,并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缴费需使用开通网银功能的招商银行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纳考试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日9:00至6月4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或十堰市公开招考办公室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710491 、87325035或0719-8109429。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笔试主要科目为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综合测试。博士研究生不进行笔 试,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在80名招考计划中除去博士研究生名额即为硕士研究生招考计 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6月7日17:00后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六)资格复审 6月8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6月8日17:00 以后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学校(院、系)出具的能于 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2)《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3)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七)面试 6月9 -10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博士研究生面试合格即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硕士研究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体检 6月11-12日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再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从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 2011年7月31日前,未同时取得学历学位的,不予录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或武当党建网(www.wddj.net)向社会公布。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一经录用,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2、试用期满,博士研究生考核合格的正式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比较优秀的任副县级干部;硕士研究生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比较优秀的任正科级干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在招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年限从录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9-8109429、8109075。 传真:0719-8665178、8689282 监督电话:0719-12380 电子信箱:sywddj@163.com 市公开招考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行政中心A栋2029房间,邮政编码:442000 附件:报名登记表(仅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湖北省十堰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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