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2011年面向社会选招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保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发[2011]6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专业及名额 (一)本县单独组考招聘(13名) 1、职业高中教师(1名):电子电工1人。 2、幼教教师(12名):县城公办幼儿园6人、乡镇公办幼儿园6人。 (二)全省统一组考招聘(44名) 1、普通高中教师(2名):通用技术1人、地理1人。 2、初中教师(22名):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3人、地理3人,体育2人。 3、小学教师(20名):语文10人、数学6人、英语4人。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优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报考幼教教师岗位的必须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必须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教师资格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2)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且取得学士学位。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中师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5)报考幼教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院校幼师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具备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好的教学功底,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小学、幼教教师岗位可依据专业、特长或教师资格证相应学科,不作专业限制。 三、选招范围 1、幼教教师面向全市选招。 2、其他专业教师选招不受户籍限制。 四、选招办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按所报岗位不同参加全省或本县组织的笔试后,由本县统一组织面试。 2、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和幼教教师岗位的,先面试后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选招指标1:2确定笔试人员。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计划选招人数,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有笔试资格;省统一招聘的教师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由省统一调剂。 3、确定体检对象名单。按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入闱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组织体检。 4、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合格但自愿放弃的,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选招程序 (一)本县单独组考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报到证和个人档案。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2)递交报考申请书,填写报考表格;(3)缴纳报考费(按县物价局核定缴费标准收取)。 2、面试(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幼教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面试方式及分值: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说课方式(分值100分),报考幼教教师岗位采取说课(分值10分)和专业技能展示(分值90分,其中唱歌30分、舞蹈30分、器乐30分)相结合的方式。说课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课程,主要考察应试者处理教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等;(2)面试要求:面试前1小时抽签确定说课内容,限时备课,说课时间限定为20分钟。 3、笔试(报考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幼教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内容:所报学段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命题将参照高考、中考试卷结构,试卷分值100分。 (二)全省统一组考招聘 1、笔试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考核安排及调剂按省统一招聘教师公告进行。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 2、资格复审。入闱人员须在7月5日至7月10日持以下证件到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报到证和个人档案;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审查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已通过教师资格初审,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说课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课程,主要考察应试者处理教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等。面试前1小时抽签确定说课内容,限时备课。说课时间限定为20分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具备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待定)。 (三)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四)录用 1、根据总成绩排名以及体检情况确定初步预录名单,并予以公示。如有举报并经核查确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预录资格,所缺名额依次递补。报考幼教教师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用县城公办幼儿园6名,再录用乡镇(瓜畲、洲湖)公办幼儿园6名。 2、预录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报到证(报考普通和职业高中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人事档案等给县教体局人事股,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依次递补。 3、预录名单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后在学校任教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即五年内不得调动和调离教育岗位,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和调档。 2.选招录用的初中、小学教师统一安排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所有选招录用教师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学历发见习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均享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六、本县单独组考时间安排 1、报名: 时间:5月23日至5月28日(参加全省组考招聘报名5月17日至5月24日);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参加全省组考招聘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 2、面试: 时间:6月2日(参加全省组考招聘的面试时间待定);地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笔试 时间:6月10日(参加全省组考招聘笔试时间为6月12日);地点: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参加全省组考招聘笔试在吉安市)。 4、体检: 时间:6月15日(参加全省组考招聘的体检时间待定);地点: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796—7624668 安福县面向社会公开选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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