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罗定市向社会公开招聘中 小学聘用教师、校医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解决我市中小学教师岗位职数空缺问题,经罗定市人民政府同意,2011年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教师、校医共390名。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招聘的政策、原则、程序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共390名,具体名额如附件: 说明: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为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每学科各招聘2名,共招聘6名。 三、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㈠中学及小学教师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或相近,年龄35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具备教师资格条件,专业对口或相近,年龄30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除体育专业需罗定市户籍外,其余专业不受户籍限制。 3﹒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年龄30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罗定市户籍(目前在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临时专任教师及配偶在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不受户籍限制)。 4﹒报考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年龄35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 ㈡校医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专业范围要求为临床医疗,具备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所需的学历条件。年龄30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30日--6月6日。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局。 3﹒报名需交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1届应届毕业生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⑷非应届毕业生计生证明1份。其中本市户籍的由镇(街)计生办开具,非本市户籍的由县级计生部门开具。 ⑸非应届毕业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 ⑹有户籍限制报考条件的,罗定市户籍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入读高校转出户口的可提供旧户口簿);非罗定市户籍考生,属配偶在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在我市中小学任教的临时专任教师提交本市中学或中心小学出具的任教证明1份。 ⑺《罗定市招聘聘用教师报考表》(见附件,考生自行在“罗定教育”网http//ld.edugd.cn下载填写)1份。 ⑻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 4﹒考务费:报名时需交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1﹒书面考试 ⑴考试时间:6月12日上午9:00至11:00。 ⑵考试地点:罗定市泷州中学。 ⑶考试内容:所报考学科初中、高中阶段的知识(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考初中、高中阶段的物理学科知识)。 2﹒教学能力测试 ⑴考试时间:6月25日。 ⑵考试地点:罗定市泷州中学(其中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的考试地点为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⑶考试方式:①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及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的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演示;②其余学科的考试方式为模拟上课。 ⑷考试内容:①报考中学教师的考该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其中报考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教师的考专业知识技能内容;②报考小学教师的考该学科的小学教材内容。 六、考试办法 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学科书面考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的确定 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及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按招聘名额1:2、其余各学科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名额,并按书面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教学能力测试的对象。教学能力测试以满分的60%为最低分数线,对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予招聘。 2﹒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书面考试成绩占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 3﹒招聘对象的确定 ⑴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确定招聘入围名单,经统一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审批后聘用。 ⑵若某一学科的招聘入围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的,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该学科参加教学能力测试且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替补。 ⑶如果某一学科未能录满招聘名额的,其剩余招聘名额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的需求情况调整到其他学科。 七、考察和体检 拟聘用对象向市教育局提交毕业学校(拟聘用对象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拟聘用对象属社会人员的)出具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书》。市教育局对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审查,并组织进行统一体检。 八、聘用学校安排 1﹒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聘为电子电工、机械、汽车维修学科教师的,聘用到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2﹒城区及城区周边高完中学校 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上线确定为入围招聘对象的,可参加7月中旬举行的2011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考试,成绩优秀者安排到罗定中学、廷锴纪念中学、罗定市实验中学、泷州中学、罗定第一中学、素龙第一中学等高完中学校任教(详见“罗定教育”网http//ld.edugd.cn上的《2011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实施办法》)。 3﹒乡镇中小学 专科学历及具备本科学历但未能安排到城区及城区周边高完中学校的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本市缺编的乡镇中小学校任教。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监督管理 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政策法规的指导和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监督。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叶仲豪同志任组长,由市府办、纪检、监察、人社、编委办、财政、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的组织及聘用的有关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一、聘用待遇 招聘为中小学聘用教师的,要与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待遇从2011年8月起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属应届毕业生的,需同时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聘用的终止 聘用教师有以下情况的,市教育局可终止聘用: 1﹒试用期内经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 2﹒试用期内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 3﹒聘用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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