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统计员公告 为全面做好新区统计工作,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拟面向社会招聘统计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请查看附件或登陆坪山新区管委会网站查询(http://www.psxq.gov.cn)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坪山新区大学毕业生优先),专业不限(统计学、经济学优先)。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上进心,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和数据敏感性,有团队协作意识,有独立处理具体事务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1年5月23日(星期一)至2011年5月31日(星期二) 上班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坪山段583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709室)。 联系人:唐先生,潘小姐 联系电话: 84622625、84622268 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可通过邮寄或上门交验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交(寄)到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坪山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查看附件或到网站http://www.psxq.gov.cn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5)相关工作经历及能力证明材料; (6)学历验证证明;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入围面试人员,3个工作日后将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研究确定面试人员;若报考人数不够1:3比例,按实际人数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完成政府购买服务人才派遣协议的签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坪山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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