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安徽省东至县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东至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 单位 | 单位 | 性质 招聘 | 计划 数 学历及年龄条件 | 专业要求 | 婚姻登记处 | 全额拨款 | 2名 | 30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专业不限 | 社会福利院 | 全额拨款 | 2名 | 30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护理 | 相关专业 三、应聘人员资格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身体健康,服从岗位分配,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招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县民政局履行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职责;县编办参与;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信息发布 东至县政府网、东至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网,东至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5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东至县民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66-7021040(东至县民政局) 联系人: 袁宏明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编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验印)介绍信,3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民政局、县编办、人社局、监察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须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的,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可调剂其它岗位报名。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县民政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应试者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6:4计算。 1.笔试 ⑴笔试内容:文秘、计算机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⑵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⑶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为保证考试质量,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得分高低,按本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合成排名。 ⑴面试内容:结构化试题,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⑵答题时间:每人答题限15分钟。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优先)。体检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民政局会同县编办、人社局、监察局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以及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符合递补的,按参加笔试面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优先)。 (六)公示 对通过本方案组织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县政府网、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民政局公开栏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依序递补。 六、其它 本公告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民政局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至县监察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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